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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修例充分彰显林郑和特区政府初心和责任

2019-06-17 09:19:44来源:大公网
导读由於反对派的阻挠和外部势力的干扰,修例之争把香港推向了社会动荡的边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宣布,为保障香港最大福祉,让社会尽快回复

由於反对派的阻挠和外部势力的干扰,“修例之争”把香港推向了社会动荡的边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宣布,为保障香港最大福祉,让社会尽快回复平静,决定暂缓修例,重新谘询,不设重推时限。政府会以开放态度聆听更多不同意见、争取把好事办好,并承诺就工作不足接受批评,加以改进。林郑强调,特区政府藉修例确保香港不沦为“逃犯天堂”的初心站得住脚,因此不会撤回修例。

中联办昨天约见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特区政府暂缓修例一事进行讲解和沟通。中联办领导指出,暂缓修例有利於日后继续修订工作,有利於纾缓社会矛盾,亦有利於揭露反对势力真实目的并不是反修例,而是反对政府。而到昨日傍晚,政府发言人再次作出回应,表示行政长官承认由於政府工作上的不足,令香港社会出现很大的矛盾和纷争,令很多市民感到失望和痛心,行政长官为此向市民致歉,并承诺会以最有诚意、最谦卑的态度接受批评,加以改进,为广大市民服务。

林郑所言释放出两个清晰信号:一、暂缓修例不是撤销修例;二、聆听更多不同意见不是堵塞言路。在有可能出现社会动荡的紧要关头,对修例採取“刹车”措施,再次彰显林郑和特区政府的初心不改和责任担当。

修例是为港人谋福祉,初心不能改

前几天,反对派丧心病狂地骂林郑推动修例是“卖港”,这实在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时至今日,我们应该釐清一个核心问题:林郑和特区政府推动修例的初心是什麼?难道是反对派污衊的“卖港”吗?

林郑指出,修例初心是政府要负起责任,一是为处理令市民震惊、伤心的“台湾杀人案”,建立法律基础,还受害少女公道,给其伤心欲绝的父母交代,彰显公义;二是完善法制、堵塞漏洞,对於约170个国家或地区并未与香港签订长期引渡协议,包括台湾、内地及澳门等,香港要有可行安排移交逃犯,确保不成为犯罪者逃避刑责的地方。林郑强调,修例的初心正确、站得住脚,所以不会撤回。

林郑所言,真实可信。试想,如果香港与台湾、澳门、内地长期没有建立逃犯移交机制,那麼,今日出现一个杀人恶魔陈同佳,说不定明日还会冒出“张同佳”、“王同佳”。如果这类重犯逃到香港而可以逍遥法外,香港岂不是成了“逃犯天堂”?而一个“逃犯云集”的地方有安全可言吗?况且,香港已与全球20个司法管辖区签署了逃犯移交协定,而与同属一个中国的台湾、澳门、内地却没有签署,本来就极不正常。修例是为了维护香港长治久安,是为了守护港人法治核心价值,是为了维护港人的长远福祉。初心坦蕩,无怨无悔!

修例既然是为了维护港人福祉,出发点是好的,就要初心不改,决不能撤销修例!

暂缓是为社会恢复平静,责任更艰巨

暂缓修例是为了让社会尽快回复平静。林郑表示:“作为一个负责任政府,我们一方面要维护法纪,但同时要审时度势,保障香港最大的福祉,这个最大福祉是包括令社会尽快回复平静。”林郑的说法很有道理。

暂缓,是化解危机的有效办法。“修例之争”使眼下的香港处於“旺角暴乱”以来最混乱的时期。如何处置当前局势?修例草案“直上大会”有先例可鉴,有民意基础,在建制派议员佔多数的立法会,也有把握获得通过,使修例尽快变为现实。但这样做,有可能导致建制派和反对派的裂痕加剧,也可能导致社会上不同意见的市民之间裂痕加剧。作为一个负责任政府,有责任修补裂痕,而不是扩大裂痕。如果修补裂痕需要较长时间,那就用较长时间吧!正是缘於这样的责任意识,林郑和特区政府决定暂缓修例。

暂缓,意味着林郑和特区政府承受的压力将会更大。一方面,“台湾杀人案”中嫌犯不能受到制裁,无法为受害者申冤,不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令人痛心!另一方面,暂缓亦有搁浅的风险。特区政府愿意聆听意见、理性讨论;可是,反对派、特别是其中的乱港派、卖港派愿意理性讨论吗?他们的真实目的就是把修例搞死、把香港搞乱、把本届政府搞垮。何日重启修例?令人担忧!如果修例因为暂缓而遥遥无期,不仅严重打击特区政府管治威信,更对“法治香港”造成巨大伤害。因此,作出暂缓修例的决定,是林郑和特区政府自加压力,自己给自己出了一道难度系数更高的考题,这也体现了林郑和她的团队“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施政风格。

谘询是为方案更完善,各界共努力

林郑在前天宣布暂缓修例时说,修例出於她和管治团队对香港的热爱和关心,但由於政府工作不足以及种种原因,近两年相对平静的社会再出现很大的矛盾和纷争,令很多市民失望和痛心,她感到十分难过和遗憾,承诺会以最大诚意、最谦卑的态度接受批评,加以改进,继续与市民同行。

林郑的表态,体现出特区政府在大事面前的责任担当。修例是一件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大事,如何拿出一个更加完善的方案?需要全港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智慧。修例草案提出以来,政府广纳民意,除了完全保留现行法例中的人权及制度保障,又先后两次修订条文,可以说目前的方案已经消除了不少市民的疑虑,得到了广泛认同。但香港是文明、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需要互相尊重、和而不同的精神。既要重视“大多数”,也要关注“极少数”,如果一、两个月的讨论时间不够,不妨用更长时间来讨论。

林郑和特区政府谦卑至此,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针对修例问题展开理性讨论。要就事论事,不要造谣生事;要和平理性,不要暴力违法;要“港人治港”,不要洋人插手。大家共同努力,献智慧,促和谐,去“雾霾”,还香港一个“晴朗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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