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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清理26项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再次提效

2020-03-09 15:01:34来源:
导读继大幅清理20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本市将再清理一批中介服务。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由市审改办获悉,此次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主要

继大幅清理20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后,本市将再清理一批中介服务。日前,北京青年报记者由市审改办获悉,此次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主要涉及文物、新闻出版、食品药品、卫生、农业等领域的验资报告、检验报告、体检报告、遗失声明等等,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减轻负担。

再清理26项中介服务 行政审批再次提效

所谓的中介服务事项,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有一个环节需由申请人自己“跑腿”并花费成本提供的中介服务内容。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意味着那些影响行政审批效率,同时耗费企业成本的一项繁琐环节,将被减去。

2016年以来,市审改办对全市350多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摸底,先后分两批清理规范206项中介服务,包括合作办学项目申请人资格验证、证件遗失媒体公告、食盐新增品种检测、演出经纪机构资金证明……这些审批事项,不再需要申请人找第三方开出相关证明或报告,直接取消或改为由审批部门进行验证等,以提高办事人的效率。

据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第三批拟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共26项,将分三种类型进行清理规范,一类将直接取消;另一类改由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还有一类将由申请人自主选择。

其中,有19项将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直接取消,如“从事供、管水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出版许可证遗失声明”等这些事项,都将直接取消,今后不再需由申请人提供。

另有两项,将转为政府技术性服务,改由政府部门委托开展,并由政府来支付费用。“公路桥梁结构荷载验算报告编制”“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这两个原需由申请人提交的中介服务事项,将改由交通部门、民防部门,自行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来进行。

还有5项,今后将不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改由申请人自主决定,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有关单位提供服务。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今后申请单位便可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对产品自行检验,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开展,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多项遗失无需再“登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中,众多涉及原需由中介服务提供的证件遗失声明,均被取消。出版许可证遗失声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遗失声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遗失声明等,今后在补办时,都不再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媒体来登作废声明。

“我们去年做过一次调查统计,以此次北京市住建部门拟取消的证明材料为例,一共涉及到1.07万家企业,3.96万人员。截至2017年11月24日,上述企业、个人当年补办相关证书达955件,而补办相关证书都需要登报发布遗失声明,也给企业、个人增加了负担。”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介服务事项的进一步清理,不仅将为行政审批提效,也将为企业再度减负。

清理不意味着“政府不管了”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从事供、管水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等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后,安全问题怎么保障?政府部门是否不管了?对于这些疑问,市审改办明确表示,虽然取消之后,一些行业的进入成本会降低,但行业主管部门的后续监管措施一定会加强,并且将更有效、更安全。

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等多个事项,在清理中介服务后,将强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从事供、管水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取消后,都要求相关审批部门加强卫生监督,并将这些情况纳入现场检查管理措施中。

此次下发的《市政府审改办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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