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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短视频问答:抖音VS伙拍 互联网法院抖音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0-04-30 10:48: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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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抖音是怎么回事

这里说的是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关于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9日挂牌成立,该院电子诉讼平台同时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北京互联网法院以‘网上案件网上审理’为原则,当事人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实现起诉、调解、立案、送达、庭审、宣判、执行等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的网络化办理。提交案件申请后,当事人可通过其注册的账号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被告一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

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原告认为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

据了解,该案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

在当天的207起立案申请中,以网络购物纠纷居多,其中,最大的标的额高达40万元,最小的标的额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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